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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帶動唱跳主題歌曲:以具有健康、教育、公益、服務意象之歌曲為原則,
時間以3分鐘為上限,歌曲形式不限以組曲或單曲呈現。
(二)參賽資格及方式:
1.參賽資格:喜歡救國團營隊活動者,不限年齡、個人或團體(10人為
限)皆歡迎組隊報名參加,每隊以提供1個帶動唱跳成果影片為原則。
2.參賽方式:
(1).收件截止日期(以郵戳為憑):即日起至5月16日截止收件。
(2).投件說明:
 請至活動網頁(http://s990702.wix.com/creative-ceo)進行
網路報名,完成表格填寫並附上帶動唱跳影片連結,請各隊於
收件截止日期前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紙本報名表、原始創作切
結書暨授權同意書、帶動唱跳影片光碟,並署名「揪團一起跳!」
帶動唱跳創意活動小組收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
 帶動唱跳設計方向:
請依據救國團四大志業(公益性、教育性、服務性、健康性),
挑選帶動歌曲,團體自行創作「帶動唱跳」動作。
 繳件資料:
 活動報名表乙份
 原始創作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
 帶動唱跳影片光碟
 報名、收件方式:一律採書面郵寄報名(以郵戳為憑),繳件
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「10422臺北市松江路219號」《中國青年
救國團活動處》(信封上請註明「揪團一起跳!」帶動唱跳創意
活動小組收」字樣)。
(三)活動時程:
辦理時程 內容
即日起至2016/5/16止 企劃案徵件
2016/5/17 評審複選
2016/5/17-2016/5/24 網路人氣票選
2016/5/25 參與救國團公益成果記者會進行表演及頒獎

(四)評分辦法:
1.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,依據公平、公正原則
進行評選,並選出6件帶動唱跳影片進行網路人氣票選。
2.複選評分標準:
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配分比重
救國團意象關聯性 帶動唱跳內容與救國團四大志業(公益、教育、服務、健康)的關聯性 30%
效益評估 帶動唱跳動作教學便利性、有趣性 30%
創意設計 帶動唱跳動作設計、服裝及裝飾品搭配等、歌詞改編 40%
3.最終名次將以初複審積分60%、網路票選人氣結果40%總和成績做排名。

(五)獎勵辦法:
1. 第一名獎金貳萬元整,獎狀乙紙。
2.第二名獎金壹萬伍仟元整,獎狀乙紙。
3.第三名獎金壹萬元整,獎狀乙紙。
4.佳作獎金伍千元整,獎狀乙紙,共計3名
*得獎成果影片皆在活動期間於本團官網及活動網站公佈,榮獲1~3名
之得獎團隊擬將於暑期記者會進行表演。
(六)頒獎注意事項:
1.主辦單位會以網站公告、電子郵件及電話簡訊通知三種方式通知得獎
訊息,請參加活動者密切注意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等相關通知。
2.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機會中獎之獎項金額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
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;
若得獎者無法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兌獎資格。依中華民國所
得稅法規定,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得獎者之義
務。
3.得獎者請於領獎前填妥「兌獎領據」、「勞務報酬單」等相關收據,
連同「身分證影本」(若您還未領有身分證,請附戶口名簿影本) ,
以掛號郵寄至10422台北巿中山區松江路219號救國團「揪團一起
跳!」帶動唱跳創意活動小組,收件日以郵戳為憑,或傳真至
(02)2501-1386 邱先生收,若未於105年5月25日前回寄兌獎領據
確認得獎資格,及未依本活動規定進行領獎程序者,視同放棄。
4.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帶動唱跳水準,可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得獎名
額」辦理,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,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。
(七)參賽注意事項:
1.主辦單位對於參賽帶動唱跳有審查權,內容不符合本比賽之相關規
定,報名文件填寫不完整、帶動唱跳規格不正確等,均視為資格不符,
不予受理報名。
2.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任何第三
人之資料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。
3.參賽者保證所提之創意帶動唱跳乃立書人之原創,擁有或有權使用其
所撰 「創意帶動唱跳」之智慧財產權,參賽帶動唱跳須為參賽隊伍
自行創作,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、創意及
帶動跳,並對其創意帶動唱跳負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律之全部責任,
若經查部份或全部創意帶動唱跳內容有抄襲他人之實,主辦單位得立
即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4.若該創意帶動唱跳內容已於其他競賽中得獎,應於報名時主動告知主
辦單位,若未主動告知,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立書人之獲獎資格,並
要求立書人立即將所領取之獎金、獎狀無條件歸還,不得異議。
5.資料引用應註明出處及來源,以免觸犯著作權等相關法令。如有侵犯
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令,導致引起訴訟糾紛時,所產生之一切
費用及損失皆由參賽者負責,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。
6.參賽者同意將參與競賽活動所提供之競賽資料內容,如帶動唱跳影片
,提供予主辦單位將創意帶動唱跳內容作數位化、網路傳播、光碟、
展覽及編輯出版…等各式形式之保存及轉載,且主辦單位於決賽時擁
有攝影、錄音及展覽之權利,無論為何種形式,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
可再製,並公開使用於營隊活動教育等用途,不得請求任何有價報酬。
7.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,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8.參賽帶動唱跳光碟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損害,主辦單位
一概恕不負責。
9.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異動及終止本活
動之權力,修訂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將於網頁公告,並以網頁最新公告
為準。
參考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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